关于开展2024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发挥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常有爱·益万家”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
A服务高质量发展类: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从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创建和发展研究等方面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
B服务平安常州建设类:围绕平安常州建设,从安全生产、稳岗就业、学法用法、科普教育等方面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
C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类:围绕民政主责主业,从参与社区治理、服务“一老一小”、助困助残等方面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
(2)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团队,有固定办公场所,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3)严格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k8凯发官网扶持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的组织实施;
(4)重点扶持能紧扣服务主旨,整合各方资源,创新思路举措的创投项目,鼓励社会组织持续开展品牌化公益项目;
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
(2)项目具有典型示范效应,服务成效明显,已形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
(3)扶持重点为资源整合能力强、筹资能力强、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有相关报道或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创投项目;
2.直接实施类项目开展周期为2024年3月—11月,以奖代补类项目开展周期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
社会组织于3月22日17:00前提交《2024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类)》(附件1)及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效。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常州市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楼606室(联系人:刘敏,联系方式:85287086转2;)。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市属社会组织于3月18日17:00前提交《2024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以奖代补类)》(附件2)及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效。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常州市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楼606室(联系人:刘敏,联系方式:85287086转2;)。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区属社会组织于3月18日17:00前将《2024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以奖代补类)》及佐证材料报送所属民政部门,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登记社会组织的项目汇总、初审,并向市民政局推荐上报,各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并于3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2024年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1.直接实施类项目评审分为专家初审和路演答辩复审两个环节,初审名单和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市民政局根据最终成绩确定扶持名单。
1.扶持额度。直接实施类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分别给予8万、5万、3万元资金扶持;以奖代补类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产生的社会效应,评出示范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资金扶持。
2.经费拨付。直接实施类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以奖代补类项目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
3.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接受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变更预算,需申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变更。
常州市民政局:作为主办方对活动进行总体策划、指导和统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和拨付扶持资金;组织展示活动和媒体宣传。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宣传和动员;负责辖区内登记社会组织以奖代补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协助市民政局进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负责本次公益创投具体工作的执行,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和能力建设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对项目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和推广宣传;项目阶段性评估和终评。
1.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85681591。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提出;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4.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按要求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做好各项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
5.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市民政局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6.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在项目结项时,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参与申报市民政局组织的下一年度公益创投。
三、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用宋体小四字体,行间距为20磅,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2.“单位及职务”,指该人员的全职工作单位及工作职务,如是退休人员,则填写退休前的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5.“项目分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项目督导、外聘专家等。
2.“支出明细”栏,以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为基础编列预算,统一采用“支出细目(服务量*单价)”的形式。如,培训专家费(10场*2人*800元/人次),培训物资费(10场*30人*100元/人次)。
主要包括对项目实施地区内目标人群的突出问题及需求开展调研的情况,包括调研对象、调研方法、调研结论等;重点描述本项目可以服务的人群及内容,包括数量、基本特征、具体需求或问题状况等信息。
参考模板:本项目针对……人群存在的……问题,计划通过……、……、……的服务途径或活动,帮助其达到……、……、……,最终达到推动……、改善……的目的。
预计通过项目实施可达到的具体成效,包括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要求清晰、明确、可实现。
我单位承诺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充分调研并制定实施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已做好预判及防范。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督导和评估,并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各项法律责任。
登记证书正反面复印件(2021、2022年度年检合格证明,可提供网上年检合格公示)
2021—2023年承接过市级及以上创投项目的证明材料(加分项,可不填)
注:申报组织必须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响应内容提供所需资质材料,如缺损或不具备相应资质则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本授权书声明:(单位名称)授权(XX)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执行的项目负责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申报有关的事务。
我单位承诺所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获得的扶持资金及相关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按相关要求执行预算,自愿接受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