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务集团一污水处理公司被罚10万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停运
2024-10-25 01:15:41
11月20日,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省水务集团吴堡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停运被罚10万元。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环罚〔2023〕184号显示: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时发现,陕西省水务集团吴堡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存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停运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凯发在线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拟对陕西省水务集团吴堡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