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丨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定

2024-08-25 02: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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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某牌高丽参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内容。该产品包装盒上印有详细的功能主治。另发现写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说明书5500张。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扣押。该保健品公司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呢?

  是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石,但日常生产生活中也难免会发生矛盾纠纷,甚至会闹上法庭,尤其是本案双方矛盾持续时间较长,已导致耕地荒废一年,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从修复村民邻里关系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开展释法明理,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今年春耕之前实现了定分止争,为土地顺利耕种赢得了时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本案中,该保健品公司生产的某牌高丽参属于普通食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最终,给予该保健品公司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某牌高丽参产品及说明书5500张,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是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商家在销售和宣传上也不得暗示治疗功效、疾病预防等内容。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或销售话术中一旦出现预防、治疗疾病等带有功效性的字眼,消费者应该第一时间引起警惕,一定不要购买和食用,同时,可向12315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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